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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偿使用本中心测试服务的企业领取政府补贴的通知

按照成都市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规定,符合相关条件,并有偿使用本中心测试服务的企业,可以获得以下两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一、成都市高新区科技创新补贴

 

成都市政府为降低企业研发成本,促进成果转化,推动企业快速成长,按照《成都高新区推进三次创业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14]17号),对有偿使用经高新区认定公共技术平台的企业给予使用费用补贴。

公共实验技术中心已于2014年进入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名单,凡高新区内企业有偿使用本中心技术服务,可向成都高新区创新技术服务中心申请20%的平台使用费补贴,每户企业年度最高的补贴金额为30万元。

 

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关系在成都高新区。

2、申报企业有偿使用经认定的成都高新区公共技术平台,并已支付相关使用费用。

 

二、成都市科技局创新券

 

市科技局向企业发放创新券,企业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购买创新服务时,用创新券抵扣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也可持收到的创新券向市科技局兑现并获得一定的服务补贴。

公共实验技术中心已加入“成都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是符合该项政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之一。相关企业可首先在成都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上选择本中心分析测试服务并提出购买申请,再在线下与本中心就测试项目、费用等事项签订合同后,将服务合同书上传至成都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即可申购创新券。

 

科技企业创新券的支持对象包括:

(一)在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为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申报过程具体事宜请联系:方冬梅,028-828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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